服刑人员回家过年,这份温暖敲开谁的心?
沉重的黑色狱门缓缓拉开,服刑人员朱某迈出了宝山监狱的大门,踏上回家探亲的路途。这是7年以来,朱某首次走出高墙。“我现在最想看到我的父母,恨不得马上飞到他们身边,最重要的就是在一起吧。”朱某含着泪说。
在家中,朱某年过七旬的父母早已为儿子准备了他最喜欢吃的上海生煎。“很好吃,心里特别暖。”朱某夹起一只生煎蘸着醋塞进嘴里,满脸幸福。在朱某看来,这份普通的上海小吃糅进了父母的牵挂和久别的家的味道。
“我想用这珍贵的5天时间陪父母说说话,尽尽孝。”朱某说,“我觉得自己很幸运,回去后一定在改造中真诚悔改,在政府及社会的关心下,懂得感恩,重新做人。”
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,今年春节,上海监狱有一批服刑人员在春节期间获准回家探亲。服刑人员离监探亲除必须满足“服刑二分之一以上、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、离监后不致再危害社会”等条件外,还要经过集体评议、社会影响调查及监狱批准并公示等程序,离监探亲时间为5天。
在北新泾监狱服刑的周某也于大年三十上午10时走出监狱大门,走向了在高墙外迎接他的家属。“我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彻夜陪伴家人,这是我对他们的亏欠,更是我对春节团圆最大的寄托。”周某说。
春节期间,他打算用在监狱中学会的烹饪技能给家人烧一桌好菜,提前为将要出国的女儿送行。“我原以为自己很难再见到女儿了,没有想到在春节这个特别的日子里,还能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。”周某感叹道。
在这5天之中,朱某和周某必须佩戴定位腕带,且不得离开上海市范围,且必须到居住地所属公安机关登记,每晚5时至8时要向民警汇报当日行程。
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刘金宝表示,开展离监探亲工作是激励服刑人员改造的有效措施,有利于调动服刑人员改造积极性,让服刑人员在希望中改造,也实现了中国司法的人性关怀。
来源:新华社
编辑:黄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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